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系统赋能中小微企业
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背景下,农业产业的数字经济发展是一片蓝海。虽然农业产业劳动力、土地、资本和技术要素的市场化并不完善,但与数据要素的市场化相比,农业产业的数字化渗透率非常低,农业产业是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必然突破的关卡。
迫切需要农业产业“点、线、面、体”结构性体系
农业数字化进程正在不断发展,但现阶段只解决了点和线的问题,并没有解决更关键的问题"面"和"体"的问题。
农业信息化只是农业企业或政府主体的一部分。“点”;围绕农业企业价值链,数字农业上下游进行信息化"线";要想持续发展,就必须解决"面"问题,通过农业产业数字化,围绕县域特色农业产业,开辟产业链,然后发展产业链的主体数据,形成农业数字生态,是的"体"。
农业产业中的中小企业,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点、线的数字化是非常困难的,需要面、体的赋能。
进一步完善农业数据要素市场化,在农业信息化的基础上,继续推进三个阶段:1、数字农业;2、农业产业数字化;3.、农业数字化生态。只有这样,农业的数据要素才能从工业的角度市场化。
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系统赋能中小微企业
完善农业产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和机制的有效起点:建立农业产业三维互联网平台体系,赋予农业中小企业权力。
农业工业互联网是工业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深度应用。
通过数字技术,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将科研、育种、质量控制、加工、仓储物流、市场、金融等产业环节连接起来,形成产销互见。
通过平台促进供应链要素的数据化和数据要素的供应链化 运营模式构建机制,形成三维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,促进基于整个农业产业链数据要素的新生产关系的发展,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数据要素的市场化进程。
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实际操作推动建议思路
1、政府牵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
在新体系建设的早期阶段,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市场,需要有形的手工干预。在实际政策实施过程中,县政府必须大力推进,政府牵引建立三维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,并在农业产业链上与各主体开放共享。
2、推动平台市场化运营体系
该平台通过市场运营形成了一种商业模式。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和专项补贴等方式招募和确定平台运营公司,平台运营权移交给市场化企业。利润模式通过平台的服务模式和能力实现,平台被回收利用。
3、支持平台系统与第三方服务载体合作
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服务,支持和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系统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、数字化建设和区域数字服务载体的深入合作,提高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系统的实际实施能力。
4、龙头企业带动平台聚合能力
首先,聚集县农业龙头企业,整合开放资源,共同构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,形成平台授权资源体系和服务能力,赋予中小微农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。
5、自下而上推动平台系统平台系统
以县单位为基础,通过1-2类主导农业产业,平台系统逐步形成全产业链大数据和全产业链服务能力,然后逐步复制到更多类别。县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系统形成后,各县的平台系统通过市、省的牵引开放。
6、数字技术从技术转型为农业场景化
继续大力推进农业5G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创新,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,将数字技术深入细化场景。
7、做好农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的保障机制
政府通过专项政策支持农业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完善。同时,政府引导和农业龙头企业提前做好数据人才储备,全面提升农业数据素养,提前构建数据安全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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