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网络推广合作协议
企业网络推广合作协议
一、背景
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企业越来越意识到网络推广在市场营销中的重要性。网络推广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知名度、增加销售额,并且能够迅速触达目标客户群体。为了更好地开展网络推广活动,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。
二、合作内容
1. 双方将共同制定网络推广的策略和计划,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渠道、推广内容、推广时间等,确保合作的目标一致。
2. 签约方A将负责制作和发布网络推广的相关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。签约方B将协助提供相关素材,并对内容进行审核和调整。
3. 双方将积极配合进行推广效果的跟踪和分析,及时调整推广策略,以提升推广效果。
4. 双方将共同承担网络推广费用,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。
三、权益保障
1. 双方在合作期间享有相互的合法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、商业机密等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。
2. 双方在网络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和资料,应妥善保管并确保不被非法获取或利用。如有泄露或丢失,双方将积极协调解决,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3. 双方应确保推广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行业的相关规定,不得发布虚假、违法或侵权的信息。
四、终止与解除
1. 双方一致同意,在达成合作协议之日起,合作期限为(具体时间段)。在合作期满后,如双方无异议,合作协议自动终止。
2.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,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合作的正常进行,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协议,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五、保密条款
1. 双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料,应严格保密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该信息。
2. 合作期届满或解除后,双方仍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,不得泄露或利用对方商业机密。
六、争议解决
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协商无果,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。
七、其他条款
1.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,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2. 本协议的修改、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,并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加以确认。
3. 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主文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八、协议解释
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。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双方在此确认,本协议的全部内容适用于双方之间的网络推广合作,并共同遵守。
签约方A:
签约方B:
签订日期:年 月 日
以上为《企业网络推广合作协议》的全部内容。
注意:本文仅供参考,具体合作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。
飞讯云杉是一家提供全链数字化营销解决方案的企业,聚焦产业互联网平台孵化服务,为工业制造企业搭建数字化营销-数字化供应链-业务智能决策全链数字化营销业务体系,实现工业品营销模式的创新,通过数字化赋能销售快速复制,让每一个工业品制造企业都拥有全链数字化营销业务体系。
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~